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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吳岳修/台北報導〕「警察先生,我的老婆是豬,我的兒子是狗!」張姓男子開車發生事故,一時氣憤痛罵對方是「狗」,遭控公然侮辱;張某則解釋只是口頭禪,還當場指著妻與子開罵,警方制止並說「就算至親也不能罵人」,否則涉及家暴,他才悻悻然閉口;而本案因駕駛提出行車紀錄器佐證,警方將張男依妨害名譽罪嫌移送。

否認罵人 掰口頭禪

警方調查,年逾六旬的張姓男子,日前將車停在台北市舊宗路某停車場,移車時不慎與蔡姓駕駛發生擦撞,雖然事故並不嚴重,但張男脾氣火爆,下車與蔡某理論時,疑因一時氣憤痛罵「狗、爛人開爛車」與髒話等語,遭蔡某一狀告上警局。

警方通知張男到案說明,張偕妻子與兒子應訊,他否認罵人,也不記得說過什麼,但話鋒一轉,反指責蔡某小題大作,認為就算說人是豬狗,都只是口頭禪,甚至當著警方的面,轉頭指著坐在一旁的妻子與兒子說「我平時也會罵他們是豬、狗,但他們也只是聽聽而已,不會怎樣」。

張男出言不遜的行為,警方立即制止,並告誡他,就算是至親好友,也不能涉及人身攻擊或言語污辱,否則會觸犯家庭暴力防治法,親人可提出告訴,張才閉嘴。

警方最後勸告張男,年紀都已逾六十,不是說六十而耳順嗎,活了大把年紀與人對話應平心靜氣,遇事才好處理,因張男否認涉案,筆錄製作完成也不願簽名,警方根據蔡某提供的行車紀錄器內容,認定張男確有罵人嫌疑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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