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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社 – 2013年9月4日 下午5:41
(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中4日電)台中市一名35歲的吳姓男子離婚後獨自撫養兒子,4月間與女友發生爭吵後,毆打並持刀割傷兒子,台中檢方今天聲請簡易判決。
檢方表示,吳姓男子離婚後,撫養6歲的兒子,4月間與女友在住處爭吵後,不但持鞋子、拿椅子毆打小孩,還持刀割兒子,導致兒子身上多處挫傷及瘀傷,右手小指也有撕裂傷。
檢方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傷害罪嫌,聲請簡易判決。102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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